|
自开工以来,我公司阳光水岸工程处精心组织,细心施工,将安全文明施工放在首要位置,取得了较好成绩,得到业主及总承包单位的一致好评。于2013年12月由市建筑业协会专家组会同我县住建局领导来现场进行考察评定,现我公司承建的阳光二期一标段、二标段全部被评为宿迁市“文明工地”称号。
附件:
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宿建发〔2014〕40号
关于公布宿迁市2013年三、四季度建设工程
市级文明工地项目名单的通知
各县(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市各开发区、新区,园区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宿迁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》规定,在各县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经现场考核、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审定,且公示无不同意见,决定授予“马陵中学迁建工程一标段”等113个项目为“宿迁市2013年三、四季度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”, 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宿迁市2013年三、四季度市级文明工地项目名单
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4年2月14日
|
工程名称
|
施工企业
|
项目
经理
|
结构
|
建筑面积(㎡)或造价
|
|
泗阳阳光水岸二期10#、11#楼
|
江苏浩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|
王 磊
|
框剪
|
32560㎡
|
|
泗阳县阳光水岸6#、7#、8#楼
|
江苏浩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|
刘 勇
|
框剪
|
40807㎡
|
|